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1号,
*ST卓朗(600225)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虚假记载,涉及2019年至2023年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且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而言,卓朗科技的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了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的销售业务,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共计2.49亿元至6.5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9亿元至3.57亿元,分别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显著比例。此外,卓朗科技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多项法律违规。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ST卓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该公司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如对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