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官网披露了沪市上市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其中包含了30家沪市上市券商的评价结果。
![imagefile]()
据上交所披露,共10家沪市上市券商的评价结果为A类,分别为
中信证券、
国金证券、
中泰证券、
东方证券、
招商证券、
财通证券、
兴业证券、
东吴证券、
华泰证券、
国投资本。
共18家评价结果为B类,分别是
西南证券、
财达证券、
华安证券、
信达证券、
首创证券、
天风证券、
东兴证券、
国泰海通、
红塔证券、
中原证券、
中银证券、
光大证券、
浙商证券、
中国银河、
方正证券、
南京证券、
华创云信、
哈投股份。
共2家评价结果为C类,分别是
湘财股份、
太平洋证券。
上交所称,该所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规定,于近期完成了沪市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评价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上交所公告中所指的《评价指引》,于3月14日发布,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根据《评价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沪深证券交易所表示,本次修订《评价指引》是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举措。《评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