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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2月31日电,
太龙药业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万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35)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4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26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14元。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