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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股票质押执行案维权遇阻!*ST天山再审申请被驳回,公司后续仍将追讨
2026-01-04 20:32:00


  1月4日晚间,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山”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就原股东陈德宏股票质押相关执行异议案提出的再审申请,近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该案可追溯至2018年,陈德宏将其持有的1350.98万股*ST天山股票质押给九江银行广州分行,2022年九江银行申请执行该部分股票时,*ST天山以陈德宏质押行为违反承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后被驳回,此次再审申请再次失利。公告明确,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投资者权益。同日,*ST天山还披露了2025年12月活畜销售简报,当月销售活畜1894头、销售收入2459.97万元,同比分别大增346.70%、573.12%,主业经营呈现回暖态势,不过销售数据环比因周期性调整有所下降。
  公告披露,2018年6月初,公司从证券登记机构获得陈德宏质押公司股票情况后,立即从陈德宏处了解到,陈德宏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1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了三份《最高额质押合同》,陈德宏将其持有的13,509,768股天山生物股票分三笔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函》,函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支行申请执行陈德宏、东莞市嘉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及质押合同纠纷案,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支行向法院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的13,509,768股天山生物股票。公司第一时间向天河区人民法院复函说明陈德宏质押股票违反其向公司承诺和公告等相关情况,并于同年11月正式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等相关资料,请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陈德宏质押的13,509,768股天山生物股票,并终止对该些股票的执行拍卖行为。
  2023年,该执行异议案经听证审理后,天河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作出(2023)粤0106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公司的异议请求。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3-054、2023-088号公告。
  2024年3月,公司就前述执行异议案件向天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再审审查案件于2024年9月12日举行听证。
  近日,公司收到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6民申45号、(2024)粤0106民申52号、(2024)粤0106民申53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裁定书均裁定:
  驳回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公告表示,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主张公司权益,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当天,*ST天山还发布了2025年12月活畜销售情况简报。
  简报显示,公司2025年12月销售活畜1,894头,销售收入2,459.97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346.70%、573.12%;环比变动分别为-34.51%、-30.38%。
  *ST天山称,公司根据战略布局、整体经营计划并结合市场需求等综合考量,适时调整牛只养殖周期与出栏节奏。本月活畜销售数量与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战略布局落地后的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预判;环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前期销售较为集中,本月为正常的周期性节奏调整。
  业绩方面,10月24日,*ST天山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847.83万元,同比下降44.98%;归母净利润为-1169.92万元,同比增长71.9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494.17万元,同比增长63.24%;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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