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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财经1月19日电,
微创光电(920198.BJ)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设备销售业务时,不具有商品控制权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10,152.84万元,占比分别为38.17%、69.16%、63.02%。该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