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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控股子公司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厦门港务放弃集装箱码头集团30%股权优先购买权:控股股东拟以不低于26.48亿元转让标的股权
2026-03-11 15:48:00



  3月10日晚间,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或“公司”)发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放弃控股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集团”或“标的公司”)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据悉,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或“厦门国际港务”)拟以不低于26.48亿元的底价,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转让上述股权,旨在引入国际领先港航及物流投资运营商作为战略投资者。厦门港务已于2026年2月完成对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的收购并取得控制权,此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系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不影响其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还将助力标的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的告知函》,为进一步优化厦门国际港务参股企业集装箱码头集团股权结构,引入国际领先的港航及物流投资运营商作为战略投资者,厦门国际港务拟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转让其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厦门国际港务本次拟以不低于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备案的集装箱码头集团资产评估价值结果,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30%股权,公开竞价底价将不低于2,647,698,630.00元。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已于2026年2月27日办理完成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集装箱码头集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公司作为集装箱码头集团控股股东,对上述标的股权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经审慎研究,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资源配置需要及集装箱码头集团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告说明,厦门国际港务合计持有公司386,907,5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16%,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告显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25亿元,主营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旗下有海天码头、海润码头、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新海达码头、海通码头、海翔码头等多个集装箱码头,共计32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岸线总长8916米,年通过能力超过1000万标箱,占厦门全港能力的3/4以上,是福建省的港口龙头企业。
  2025年,标的公司合并口径集装箱吞吐量为940万标准箱,作为福建港口群的“龙头港”,助力厦门港继续保持中国第7大集装箱港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1,362,171.47万元,负债总额465,246.45万元,净资产896,925.0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4,363.12万元,归母净利润56,715.8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1,315,064.94万元,负债总额412,328.65万元,净资产902,736.28万元;2025年1-8月营业收入186,597.39万元,归母净利润43,048.04万元(经审计)。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厦门港务表示,本次厦门国际港务公开转让标的股权,系厦门国际港务基于主业布局优化与及引入国际领先港航及物流投资运营商需要而作出的重要部署与安排。公司本次放弃行使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主要出于以下考量因素:公司通过收购标的公司70%股权,已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可依托自身资源优势与管理经验,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协同、客户开发、资源整合、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紧密联动,达成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放弃优先收购权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本次厦门国际港务转让标的股权,旨在为集装箱码头集团引入全球领先的港航及物流投资运营商。该类战略投资者须具备国际化港航运营经验、雄厚资本实力等资格条件,且愿意共同推动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标的公司带来吞吐量增量或提供支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优化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提升标的公司治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动能,增强厦门港在全球集装箱运输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功能,同时能够以标的公司为合作纽带,带动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在港航物流、供应链、多式联运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动厦门港的高质量发展。
  公告表示,鉴于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对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比例下降,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增强标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动能,因此不会导致对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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