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号)。
经查明,涉嫌违法事实如下:2023年,
*ST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拟对
*ST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
*ST星农的主营业务为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