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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3月18日电,
兴通股份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通知/协定存款、国债逆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同业存单、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短债基金、R1-R2级银行理财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额度可互相调剂;该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正常生产经营。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