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3月31日电,
浙江新能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