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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贝斯美(300796.SZ)发布公告,时任实际控制人陈峰被采取责令改正,并被处以4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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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2024年8月30日,陈峰以本人借入资金通过吴某铭、钟某海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交易完成后,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1.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同时,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公司2024年度、2025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二甲戊灵原药生产企业。
贝斯美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营收11.10亿元,归母净利润3117万元。
截至4月2日10点09分,
贝斯美的股价9.27元/股,总市值33亿。(《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财事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