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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4月3日电,
红豆股份公告,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33号);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孟晓平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孟晓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4号)。经查,
红豆股份与红豆集团存在关联方应收账款逾期问题,截至2025年9月30日逾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为4509.43万元,构成控股股东日常经营中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另因红豆集团未及时告知股票质押事项导致
红豆股份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红豆集团通过预付款方式非经营性占用
红豆股份1250万元资金且未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红豆股份、红豆集团及时任董秘孟晓平被出具警示函。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