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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国誉朝华。董红艳/摄
近期,北京城建国誉朝华小区业主维权声音持续涌现。其中除了反水等房屋质量、维修方面的问题外,还涉及车位定价及租赁争议。业主反映,小区特价房源、车位出现的同时,老业主购买车位的价格居高不下,且实行“只售不租”政策。
对于相关质量问题,监管方面正在协助解决,但业主方面认为,开发商处理问题的态度并不让人满意。对于车位相关问题,业内律师指出,开发商处置车位的方式(出售、附赠、出租)必须以确保业主优先使用为前提。纯粹的“只售不租”限制了业主通过租赁满足停车需求的权利。不过相关争议目前尚无定论,截至发稿,北京城建方面未对相关争议作出回应。
质量维权声音频出 北京城建国誉朝华系北京城建集团旗下“国誉系”住宅产品,项目备案名为朝华雅苑,备案开发主体为北京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樾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坐落于通州区朝阳北路与金榆路交叉口东侧路北,2023年6月25日首次开盘,2025年末集中交付。
然而项目交付后,业主维权声音陆续出现。《华夏时报》记者留意到,近期
人民网留言板上有国誉朝华业主反映,其于2025年12月20日收房后,主卧卫生间两个地漏多次出现反水现象,伴随积水与明显异味。虽经多次沟通,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直至今年3月22日,地漏反水已第三次发生。
4月1日,通州区住建委对此作出回应表示,国誉朝华小区为主动治理小区,目前仍在保修期内。依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第2.0.5条规定,保修期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相应机构及人员,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当前建设单位已完成地漏维修,漏水、积水问题已消除,后续维修收尾工作将与业主协商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维修方案。
小区业主刘蒙(化名)向记者表示,暂未听闻其他业主反映地漏反水问题,应不属于集中性质量问题,但小区仍普遍存在地漏反味的情况。
“针对相关问题,此前业主曾进行过集体维权,但效果并不理想。开发商存在不少问题,维修却总是拖沓滞后。”刘蒙无奈说道,“比如地漏反味问题反映过两次,开发商仅表示会核查便再无下文;燃气热水器止逆阀大风天噪音明显,开发商起初承诺更换,后来又只同意调节烟道部件,我因着急入住,只能自行出资更换。”
自启动收房工作后,国誉朝华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入住,多数业主正处于装修阶段。4月4日,记者走访项目注意到,部分业主正在往小区内搬运家装材料。刘蒙介绍称,目前暂未听说有业主拒绝收房,业主诉求多集中在收房后的维修整改上,房屋质量相关维权的核心矛盾,主要是开发商维修响应不及时。
此前,该小区也被爆出现业主针对人车分流设计的维权诉求。不过,经多方协调,相关问题已得到一定改善。“小区内部现已实现人车分流,电动自行车无法驶入园区。”刘蒙告诉记者,小区原计划在外部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但因周边道路尚未完全交付,暂无法建设大型集中充电设施,目前仅西侧大门附近设有少量充电桩。待后续入住率提升,外部停车与充电问题或将逐步凸显。
车位差异定价引不满 如今,房屋维修问题已不再是业主刘蒙最关心的事。近期,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出现的小区低价工抵房以及车位、储藏间优惠政策,引发了业主们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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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部情况。董红艳/摄
在小区内部,记者看到,时不时有房产销售人员带着客户来看房。据房产中介张莉透露,国誉朝华目前确实有部分特价房源在售,户型涵盖一居、两居及三居。中介张莉(化名)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一套75平方米的两居总价约370万元,三居总价则在500多万元。
“相比原价,现在总价便宜了近100万元。”张莉同时表示,车位与储藏间也有配套优惠,购房者可7万元购得一个车位,另加1万元即可购买一处储藏空间。
这一优惠力度让老业主倍感不满。“房价降了,如果车位能给老业主一些优惠,大家心里也能有所安慰。”刘蒙表示,房价下行受市场影响,业主并非完全不能理解,真正难以接受的是小区车位价格仍居高不下。
据北京城建国誉朝华微信公众号此前消息,2025年11月6日20:00—20:30,项目地下产权车位曾开放线上选购,其中标准车位挂牌价约28万元。而据业主回忆,小区车位此前售价曾在17万—18万元,后涨至约20万元,对比隔壁
万科东庐小区最低仅14万元的车位价格,差距非常明显。
更让业主困扰的是,车位目前只售不租。4月3日,国誉朝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小区车位暂不对业主出租,储藏间是否可租也暂无相关通知。
有业主在
人民网留言板反映,因计划购置新能源汽车并安装私人充电桩,而开发商产权车位只售不租,日常只能按小时临停,停车成本较高。通过在项目现场询问物业管理人员记者了解到,小区目前临时车位收费按照时长计算,封顶30元/天。据此可以推算,业主如果不购买车位,作为临时车辆停在车库的话,每个月的封顶金额约为900元。
记者在项目B1层车库看到,绝大部分停车位当前为空置的状态。而较多车辆选择停放在项目外围的马路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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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库。董红艳/摄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华夏时报》记者已致电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并向开发商方面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对于“只售不租”的情况,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房产律师王玉臣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理解与适用中明确该条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处置车位的方式(出售、附赠、出租)必须以确保业主优先使用为前提。纯粹的“只售不租”限制了业主通过租赁满足停车需求的权利。
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开发商通过制定“天价租金”方式来变相给业主施压,是其车位销售的常见手段。但综合多个城市的情况来看,各地司法实践和行政监管尺度并不统一。但若开发商完全拒绝租赁通道,在当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其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可能会上升。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