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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
ST旭蓝(000040)1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将于2025年1月5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尚未偿还,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