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是直接影响进出口商品与服务地理方向和进出口商品与服务结构、以及跨国投资的政府措施,通常表现为关税、配额和补贴等形式。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使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可以在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地竞争与流动;而贸易保护政策是指国家利用各种法规与措施,限制外国商品与服务的进口,鼓励本国商品与服务的出口,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自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全球经济发展中多次受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回顾这些重大历史事件,有助于我们清晰了解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演变逻辑,走好我们自己的发展道路。
英国《谷物法》的谢幕与法国贸易战的两度失败 15世纪以后,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封建社会的土地转向金属货币,重商主义的关税政策弥漫在整个英格兰。英国为保护当地羊毛产业阻止东方白棉布进口,曾提议要求所有学生、教职工和律师都必须穿羊毛制服;尸体下葬必须覆盖羊毛;穿白棉布制品被直接认定为“犯罪”。虽然18世纪70年代英国的产业革命已使其生产力迅速发展,至1820年英国工业生产在全球工业生产中所占比例已达50%,工业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扩展国外市场,理论上也诞生了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学说,但受到重商主义政策情结的困扰,加之英国地主贵族阶级对
农产品价格有强烈的保护需求,英国仍然选择了保护主义政策,对外国制造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通过《谷物法》,对进口谷物维持高关税,即便是在国内粮食歉收发生饥荒的年份;实施《航海法》,规定只有英国船只或英国殖民地船只可以参与国际贸易。
保护主义政策导致外国竞争减少,国内商品价格上升;《谷物法》则进一步提高了国内食品成本。大卫·李嘉图亲自对此进行口诛笔伐和奔走呼号,他指出英国的主要优势在于工厂内的机械,如果阻碍了对外国粮食的购买,就会迫使英国浪费宝贵的人力去从事效率相对低下的农业生产,从《谷物法》中受益的只有土地贵族。经过长期斗争,英国政府最终于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并取消限制性关税,取消航运船只的有关限制,基本上废除出口关税,同时与贸易伙伴法、意、荷、德等国开始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英国成为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直接推动了英国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增长,并迅速使英国确立了“世界工厂”的地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国是当时世界第二工业强国,19世纪中叶继英国后逐渐倾向于自由贸易,但在拿破仑三世垮台后重新转向了贸易保护主义,关税税率一度上调至25%,成为俄罗斯、美国以外最高的税率,由此与邻国再次爆发关税大战:法意贸易战自1889年开始,双方各自以高税率向对方商品征税,彼此对立达十年之久;法瑞贸易战,双方都为对方设置了更高的税率,最终两国出口贸易都损失惨重。事实上,贸易保护主义思想的始作俑者是1664年的法国财政大臣柯尔贝尔,他建议严格保护关税、降低出口税率、建立保税仓库。法国于1667年提高关税税率,结果引起英国和荷兰的报复,直到荷法战争爆发后,法国不得已降低了自己的关税。工业强国法国两次因贸易保护政策大败,最终导致法国自身的经济困境:工厂原料告急、物价飞涨,对法国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关税战中诞生的美国及其高度保护的关税政策 关税政策在促进美国独立和获得国家主权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765年英国颁布《印花税法》规定,凡是契约、证照、文书、报刊甚至扑克牌上都要贴印花纳税,北美马萨诸塞州殖民地人民开始抵制英货,《印花税法》被迫取消,英国政府又推出《汤森德法案》,规定对输入北美的颜料、纸张、玻璃、茶叶等商品征收进口税,殖民地人民再次开始抵制英国货物,该法案被迫于1771年改为只对进口茶叶征税。1773年,英国通过《茶叶法》,允许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免税运入北美,波士顿工人拒绝卸货并将茶叶倒入海中,这就是著名的“波士顿倾茶案”,随后英国政府的镇压激起殖民地人民的反抗,引发北美殖民地的独立革命。
美国建国后,联邦政府财政收入匮乏,国际重商主义盛行,各州之间关税壁垒高筑,为清偿国债和维持政府运作,1789年美国出台第一部《关税法1789》,将平均关税税率提高至8.5%。1791年,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制造业报告》提出利用关税壁垒保护美国制造业发展的战略思想,促使诞生《关税法1816》,平均关税税率提高到20%,工业制成品进口关税较高,原材料进口关税较低,同时对国内工业实行补贴政策。适逢当时英美二次战争,海上禁运及进口的缺乏也为美国国内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战争使美国政治家认识到,拥有制造业是避免战时短缺的必要条件。战后为鼓励美国人从事贸易、促进制造业的发展,政府规定对美国人拥有的商船所进口货物享受10%的关税优惠,同时实施海关最低估价来打击走私。这些政策使关税的产业保护功能切实得到了体现,美国的制造业开始迅速崛起于世界市场。此后100多年美国一直走在关税保护主义道路上。
1828年《关税法》针对钢铁、纺织品等关键工业品关税税率提升至25%,到1832年,耐用品进口税率达到51.55%,棉纺织工业的实际关税高达71%。高关税政策加剧了美国南北之间的经济矛盾:北方工业州支持高关税以保护本地工业,而南方种植园主主张自由贸易以防国外报复性关税阻碍棉花作物出口。当1861年《莫瑞尔关税法案》再次要求提高关税时,南北战争终于爆发,南方战败。战后没有南方反对的美国联邦政府顺利建立起世界上最高的关税壁垒,1864年关税平均税率高达47%。支持高度贸易保护的政策成为美国商业和政治生活的主导特点之一。1890年《麦金莱税则》继续提高进口关税平均税率至49%,并产生了新的贸易保护理论:世界的发展依赖于各自国家内部资源的发展,而不是对外贸易;面对欧洲工人低廉的工资,为保护美国工人的丰厚薪酬,有必要向欧洲商品征税,以弥补美国制造业高成本的不利因素;对某些成熟产业也应提供关税保护,以促进企业拓展国外市场。《麦金莱税则》同时以降低本国关税作为前提,换取其他国家降低关税的互惠协定。互惠协定既是“胡萝卜”,也是“大棒”。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关税成为美国获取财政收入的常规手段,很多年份中联邦财政支出的90%依赖于关税收入,国内税只是在战争或危机迫近的时候才临时开征;政治上,关税政策一直延续着简单的循环,即共和党的关税高得出奇,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而民主党则对政策做适当的宽松处理。1897年,麦金莱当选总统,其推行的《丁利税则》曾经使进口税率平均达到了57%。
高关税保护主义政策在国际重商主义的大背景下,有效地保护了美国的幼稚工业,帮助美国实现了工业强国之梦。但也为美国国内带来诸多问题。1912年,美国民主党候选人威尔逊当选总统后立即推出一连串的改良措施,1913年出台的《安德伍德税则》将进口关税平均税率降低到26.67%的水平。
德国关税同盟的区域性贸易保护 1832年,作为美国领事返回德国的古典经济学家李斯特深受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他认为,在邻国执行保护主义的时候,报复而不是自由贸易才是更好的选择;国家建设资金应该由收缴的进口税来承担。当时的德国是由许多独立的邦国组成的松散联盟,这些邦国包括公国、侯国、自由市等,各自拥有自己的政府、法律、海关、货币制度和度量衡制度,经济的分裂性使区域之间存在着众多的关税壁垒,内部贸易困难,经济发展缓慢。德国灵活运用李斯特思想,1834年在德国全境建立起了关税同盟,同盟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同盟内消除关税壁垒,同盟成员国之间实现了商品的自由流通,促进了内部市场的一体化。关税同盟扩大了德国内部市场,促进了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统一市场降低了交易成本,刺激并推动了工业化进程,特别是重工业和纺织业的快速发展;同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政策得到了协调,增强了德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谈判地位。
关税同盟的经济一体化为后来的德国政治统一奠定了基础,统一的外部关税使德国在对外贸易中更加团结,能够更有效地保护本国工业和调节对外经济关系。
19世纪晚期,因
农产品保护的需要,德国开始转向贸易保护。而城市工人则倾向于支持自由贸易。马克思明确反对关税,他在《资本论》中强调了生产资料的集中、劳动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矛盾,自由贸易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国际分工的深化。
臭名昭著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 美国经济在19世纪末已成为世界第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是最大的受益国,工农业都很发达,但美国仍然坚持高关税政策。1922年的《福德尼-麦肯伯税则》对工农业产品都征收很高的进口关税。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引发了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保护主义情绪上升,许多人认为通过提高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就业。美国在1930年制订出台了《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将2000多种进口商品的关税利率提升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并设置了很多“非关税障碍”,比如要求西班牙瓶塞进口时必须带有原产国标记,而这道工序的成本超过瓶塞本身。《斯穆特-霍利关税法》 直接挑起了贸易战,欧洲国家对美国的汽车和收音机加征高额关税,最大的贸易伙伴加拿大对30%来自美国的产品加征报复性关税,以英国为首的多个国家放弃金本位制,英国牵头英联邦成员国建立“帝国特惠制”区域贸易集团。保护主义使很多国家不得不回归原始低效的自给自足经济。美国也遭受了巨大损失,其进出口总量减少一半以上,国内部分企业举步维艰,纷纷缩小规模、裁减员工。
《斯穆特-霍利关税法》还被认为是导致二战前全球经济和政治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最终导致了美国自身经济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引发了全球性灾难。事实证明,罔顾民意和世界经济形势、固有经济规律的极端保护主义是不可取的。
美日贸易战和尼克松“新经济政策”的转向 1960年代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西欧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日本经济的复兴、发展中国家的独立、美国国际收支恶化,这些变化使美国的竞争力相对削弱,国内保护主义再次抬头,受限于1948年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对关税税率的限制,美国开始实行以非关税壁垒为特征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这期间典型的事件是美日贸易战。从1960年开始,美国通过加征关税、反倾销、反并购等手段先后对日本纺织品、钢铁、彩电、汽车、半导体等产品发动贸易战,最终以日本签订“自愿限制出口”协议、取消日本国内关税等结束;而日本企业通过不断将中间产品出口至第三方进行加工,建立起中间产品出口体系,并积极寻求多元扩张,最终实现成功转型。
1971年8月,面对美元危机和国际收支逆差的问题,尼克松总统于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在国内冻结工资和物价;对外停止履行美元兑换黄金的义务,并对进口商品征收10%的附加税。之后美国的贸易政策呈现出诸多管理贸易的特征。比如美国会单方面地给予某些国家享受优惠关税,不惜背离多边贸易体制。并在贸易政策中夹杂政治立场,如整个20世纪70、80年代,美国都没有给予共产主义国家最惠国待遇,并对这类国家实行出口限制或禁运,广泛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在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又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反恐安全紧密相连。
总之,美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已经演变成某种“混合体”,它既是美国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也是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需要。经济学家本杰明·科恩精辟指出:“美国的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试图影响外部经济环境的那些行动的总称。”
“萨缪尔森之忧”与美国极端“复古”的贸易保护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在2004年发表的题为《李嘉图与穆勒在何处反驳与证实过主流经济学家们支持全球化的论点?》的论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提升,美国在某些领域原本拥有的比较优势可能会丧失,从而对美国的福利造成负面影响。这一观点被美国保守主义者简化为“中美贸易有损美国利益”的“萨缪尔森之忧”,并成为中美贸易战援引的理论依据之一。
特朗普执政第一任期重操共和党旧业,开始推行“美国优先”政策,再次挥舞关税大棒,实施极端保护主义政策。2018年3月开始,美国对中国价值数千亿美元的商品加征高额关税,涉及的产品范围广泛,包括电动汽车、电池、
太阳能电池板、半导体、医疗产品、矿产和材料(包括钢铁和铝);并对包括盟友在内的许多国家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全球性关税。特朗普曾明确表示,“关税”是他字典中“最美丽的词”,并威胁对所有中国商品征收60%的历史最高关税。
特朗普政府延续美国一贯的双标、利己原则,对进口、出口双管齐下,在强化自身贸易保护主义的同时,推行贸易伙伴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议,不断发起“201调查”“232调查”,启用“301条款”等,各种贸易保护手段层出不穷。特朗普政府的政策呈现出逆全球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将贸易战延伸至科技战,限制中国企业对美国科技领域的投资,并限制向中国出口某些高科技产品等。
美国将国内高失业率和国际收支逆差归咎于开放的自由贸易,同时希望再现20世纪初美国高关税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的历史遗梦。针对中国的投资限制及技术出口限制,表面上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实际上是对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继续发展的忌惮与恐慌,希望以保护措施要挟获取谈判筹码,遏制中国的发展。
国际社会不断批评美国固守“零和博弈”的冷战思维、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破坏、对世贸组织运行的阻挠、产业政策双标和对全球产业链的扰乱。经合组织的数据表明,全球货物贸易的66%以上是中间品贸易,国际贸易已经进入了全球价值链时代,推进全球市场开放,实现可持续的全球贸易自由化可以让所有国家都能从中获得收益。过去25年中,贸易支持了全球超过十亿人摆脱贫困;通过提供更便宜的进口商品,消费者和家庭从更低的价格和更多的选择中受益;贸易通过传播新技术,增加竞争、投资和利用规模经济,最终提高了全球生产力。
今天,国际贸易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创新、应对全球挑战中的作用日益重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演变。极端复古的贸易保护与经济全球化浪潮逆向而行,不仅不合时宜,还会付出昂贵代价,为世界带来深重危机,并终将以惨败收场。
(作者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贸学院国际税收研究中心教授)(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