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等10个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2025年1月22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标志着上述业务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落地实施。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2022年7月,广东获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海大集团、
美的集团和
TCL集团参与了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发布后,上述三家企业直接适用新政策。政策发布当日,
海大集团充分结合实际需求,开展集团内错币种余缺调剂业务,是新政策下广东地区首笔试点业务。利用错币种余缺调剂政策,能有效优化集团内部外汇盈余出口成员企业的结汇环节和外汇短缺进口成员企业的购汇环节,解决进口成员企业外汇资金短缺问题,帮助集团节约财务成本。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支持广东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