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4日电新华联(000620)发布公告,子公司西宁
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涉及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与西宁童梦乐园及西宁
新华联置业的贷款偿还纠纷。判决维持了部分一审判决,并对偿还责任进行了明确,如果西宁童梦乐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款项,西宁
新华联置业将承担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西宁童梦乐园追偿。
公告中提到,一审案件受理费为657万元,由西宁童梦乐园负担650万元,国开行青海省分行负担6.91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为16万元,由西宁童梦乐园和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各负担8.04万元。此外,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有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合计88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公司表示,案件对利润的影响尚需视具体清偿金额而定,当前无法判断具体数额。
2024年前三季度,
新华联实现收入22.64亿元,归母净利润8350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