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4日,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远大控股)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经查,
远大控股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商誉减值测算时使用的基础数据不准确,二是公司对收益法下未来销售收入预测不审慎,业绩预测数据依据不充分。以上行为导致
远大控股2023年年报披露的商誉减值数据不准确。
远大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苏原未勤勉履职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远大控股、苏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上述监管措施,
远大控股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
远大控股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