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
格力电器起诉小米“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其相关专利一事,“格力文传”7月10日午间发布消息称,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
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据
格力电器介绍,“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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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米相关人士表示,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生态链公司的投资主体,涉诉电风扇制造供应出品都是生态链公司,小米和米家是投资赋能,帮助他们销售推广,不负责他们日常的管理和运营。
昨日晚间,
格力电器发布消息称,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
格力电器专利权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
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