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债务尚未全部解决 仍存在流动性风险,ST西发最新消息,000752最新信息

《 ST西发 00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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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债务尚未全部解决 仍存在流动性风险
2024-07-18 17:17:00



  7月17日晚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西发”或“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ST西发在回复中称,公司债务尚未全部解决,仍存在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彻底改善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ST西发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ST西发结合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债务规模、资产及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及偿付安排、公司冻结资产的具体情况及金额占比、重大诉讼案件进展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公司为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ST西发在回复中称,公司2023年啤酒产量65,783.66吨,销售量65,268.51吨,年主营业务收入33,688.37万元,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序开展,销售正常。母公司2023年度的负债总额为54,173.2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1,152.07万元,资产负债比例为131.53%,母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况;截至本回函披露日,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因公司涉诉案件原因,母公司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被冻结金额2.29元,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所涉账户冻结情况未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主要诉讼案件情况:四川汶锦案主要负债已转让并向公司豁免部分债务,公司已与其他主要债权人浙江阿拉丁、吴小蓉、新疆日广通远达成债务和解或部分免除,改善了公司流动性风险,因公司债务尚未全部解决,仍存在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彻底改善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深交所要求说明*ST西发公司为解决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逐项分析各项解决方案的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ST西发在回复中表示,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破产重整工作,全面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拟通过破产重整彻底解决公司历史债务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公司重整方案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及法院批准受理的文件,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重整投资人部分投资资金已在临时管理人监管下投入到位,解决了拉萨啤酒公司主要大额应收款的收回,公司最大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并得到部分豁免,债务结构得到优化,有效地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仍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根据预重整方案,公司将在重整中陆续解决公司各项诉讼债务的清偿问题。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重整方案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及法院批准受理的文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重整进展及时进行披露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作为公司的债权人,于2023年向公司无条件进行了部分债务豁免,有效改善了公司资产状况。目前公司仍存在相关诉讼债务未偿还,公司将继续通过诉讼手段、及与股东、其他债权人等各方共同进行磋商沟通,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公司面临的诉讼债务问题。同时,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推动适当方式免除公司剩余债务,在历史债务已部分解决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以妥善解决因债务问题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及销售的拓展及提升,围绕核心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销售,提升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啤酒业务的稳定发展和利润提升,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目前,公司已积极开发其他区域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拓展区域经销商,并已初步取得一定成效,随着公司啤酒产品线的进一步丰富、销售新区域的不断开发及拓展,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将会逐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国内啤酒市场竞争激烈,呈寡头垄断趋势,公司地处西藏区域,在开拓新区域市场的同时也存在相应成本、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上升的可能,公司也将结合实际销售拓展情况,优化采购及销售渠道,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深交所要求*ST西发说明立案调查的最新调查进展情况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数据可能或已经产生的影响,立案调查结果是否可能导致以前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数据变化或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西发在回复中透露,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上述事项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关于立案调查可能涉及的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造成实质影响,涉及的部分相关事项公司已经在前期相关年度进行了账务处理及调整,本次立案结果不会导致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载明,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拟对储小晗、王承波、王坚、罗希、闫清江、魏晓刚、谭昌彬、吴刚实施市场禁入,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相关人员除罗希先生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务外,其他人员目前均未在公司任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3,61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罗希先生。
  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因本次《事先告知书》发生变化。公司于2023年7月进入预重整,初步拟参与预重整的联合体投资成员西藏盛邦发展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及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实控人罗希先生持有盛邦控股100%的股权,盛邦控股持有盛邦发展60%股权)。关于本次《事先告知书》对公司重整的相关影响最终以法院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及意见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重整方案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及法院批准受理的文件,仍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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