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因侵权责任纠纷,欣龙控股遭第二大股东起诉,被判赔2358万元,欣龙控股最新消息,000955最新信息

《 欣龙控股 000955 》

涨停原因 | 十大股东 | 历史市盈率 | 龙虎榜

财务数据 | 分红股息 | 历史市净率 | 资金流

公司热点|因侵权责任纠纷,欣龙控股遭第二大股东起诉,被判赔2358万元
2024-12-08 14:54:00



  国内无纺行业龙头企业欣龙控股(000955)1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以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或“原告”)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应诉通知书》显示,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

  海南筑华本次诉讼请求为:判令欣龙控股(被告)向海南筑华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海南筑华造成的损失2357.99万元(以实际发生的为准,暂计至2024年7月5日)。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若有)由被告承担。
  据欣龙控股2024年三季报披露,海南筑华目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8.45%。
  记者了解到,海南筑华还曾位列欣龙控股第一大股东,公司实控人是郭开铸,其也正是欣龙控股的创始人和当时的实控人。不过,2024年2月,欣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郭开铸因病去世。
  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海南筑华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变更为郭颖嘉,其正是郭开铸之女。
  据公开信息披露,此次起诉的核心是当前的海南筑华认为,曾经执掌欣龙控股和海南筑华的郭开铸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导致海南筑华利益受损。
  具体来看,《民事起诉状》诉称:
  2015年底,经案外人田高翔推荐,欣龙控股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简称“百花集团”)作为并购标的,展开收购尽职调查。2016年2月,深圳市红棉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二期”)作为投资人,与百花集团等关联方作为借款人签订了《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多份协议。红棉二期向百花集团提供投资款共计1800万元。2016年4月,欣龙控股与两名自然人共同设立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2016年6月,红棉基金通过受让红棉二期所持有的百花集团及其关联方《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涉案投资债权”)。
  海南筑华和欣龙控股共同的实控人郭开铸(案外人,已逝),在未通知其他小股东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导致最终由原告代替欣龙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6年6月29日,原告对红棉基金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红棉基金的涉案投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4月24日,原告向红棉基金出具《关于担保<承诺函> 延期的确认函》,同意将2016年6月29日前述的原担保期限延至2021年4月25日。
  2018年11月,百花集团宣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1年3月5日,红棉基金对海南筑华提起诉讼,要求海南筑华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涉案投资债权本金1800万及收益,法院最终判令海南筑华向其支付本金1800万元及收益482.7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31.68万元。截至2024年7月5日,原告已累计向红棉基金实际支付196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案中,被告欣龙控股为了自身对百花集团收并购的商业目的,向原告隐瞒了百花集团严重的经营危机,并滥用其与原告属同一实控人的特殊关系(在本案主要法律事实发生的2015年至2020年6月期间,原告和欣龙控股的实控人均是案外人郭开铸),使得原告违反公司法作出股东会决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投资风险转嫁原告,导致原告承担了巨额损失。
  据公告内容,海南筑华虽然已被法院判决承担担保责任,并向红棉基金支付了投资本金及部分收益。但海南筑华在诉状中指出,欣龙控股出于为自身的风险投资兜底的目的,利用双方属同一个实控人(郭开铸,已逝)的有利地位操纵海南筑华出具涉案连带责任担保,最终导致了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最终,海南筑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欣龙控股向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2357.99万元。
  欣龙控股公告称,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欣龙控股成立于1993年7月,1999年12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非织造新材料业务、医药健康及消费品业务、投资与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水刺无纺布、熔纺无纺布、医药代理及配送、家居清洁擦布、一次性棉柔巾、湿巾、天然橡胶、油品和投资。
  据往期财报数据披露,欣龙控股2021年-2023年营收已连续三年下滑,2022年和2023年归母净利润则是连续两年亏损。
  2024年以来,欣龙控股业绩也不容乐观,营收和净利润继续下降。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3亿元,同比下降3.85%;归母净利润为-1386.65万元,同比下降23.86%。从三季报同比来看,归母净利润更是连续三年为负。
  除了业绩不佳外,欣龙控股今年以来还收到过监管函,并遭遇其他诉讼案一审败诉。
  6月4日晚间,欣龙控股公告称,因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欣龙控股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欣龙控股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将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基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41,250,733.61元、57,958,463.35元、72,637,050.59元。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鲍钺、总裁于春山、财务总监代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外,近期欣龙控股涉案近1.6亿元的诉讼请求一审被驳回。
  9月20日,欣龙控股发布公告,关于其全资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宜昌欣龙卫材)提起的两起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法院已驳回宜昌欣龙卫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次诉讼请求金额共计近1.6亿元。目前判决未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宜昌欣龙卫材将决定是否上诉或采取其他方式维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