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多利科技(001311)1月23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峰、张叶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
多利科技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募集资金置换不合规。公司存在重复置换募集资金,金额超过经董事会审议的单项置换募集资金项目的额度,公司也未及时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予以列明。
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公司存在将非募集资金划转至专户,公司也未及时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予以列明。
3.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网费、公积金等非募集资金用途。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公司财务总监曹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叶平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多利科技、曹峰、张叶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不是监管机构第一次“盯上”
多利科技。
多利科技于2023年2月上市。
2024年1月24日,安徽证监局对国泰君安以及两名保代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在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现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充分、资金流水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为此,安徽证监局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
多利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蔚来汽车、理想汽车等。 2024年三季报显示,
多利科技2024年1-9月,受下游终端产品销量波动、资产折旧摊销增加等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7亿元,同比减少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亿元,同比减少1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亿元,同比减少10.19%。2024年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22.12%,同比下降2.22个百分点,相比上半年下降幅度有所收窄。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