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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沧州明珠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其与河北沧州交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于7月18日在沧州市签署了《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交控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8399.675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0%。同时,东塑集团将持有的剩余公司12991.6148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77%)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全权委托给交控集团行使,委托期限至东塑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据了解,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持有公司31391.2903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77%),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614.86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50%。
沧州明珠表示,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塑集团变为交控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有利于优化和完善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