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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新湖中宝发布公告,宣布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告,
新湖中宝与四家商业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衢州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衢州分行、
宁波银行衢州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衢州分行,以及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就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达成框架性协定。其中四家商业银行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且提供合计不超过95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另浙商资产拟与公司开展金融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据公告,此次合作内容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服务、公司建设与发展支持、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在不良资产业务、股权投资、产业服务商生态圈等方面的深入合作。这些合作将有助于
新湖中宝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而推动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战略转型。
协议期限方面,与工行衢州分行、农行衢州分行、
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为3年;与建行衢州分行及浙商资产签订的协议期限则为5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