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9日晚间,
合肥城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近日,公司收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4.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