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南都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7月1日正式实施。外地小客车每年可预约不超过12个工作日高峰通行,还可以一次预约多个出行日期。
广州海珠区洛浦路口已设置“非广州市籍高峰限行标牌”。
广州交警介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实施后,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工作日即包含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也包含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
星期六、星期日。
在出行预约方面,广州交警介绍,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如需取消临时出行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需要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的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