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海南瑞泽24日晚间公告,公司子公司大兴园林起诉被告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一案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二审终审判决,公司取得了胜诉。
公告表示,2023年1月7日,因海口美舍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子公司“大兴园林”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索赔工程款,养护费,利息等。
2024年2月23日,一审判决主要为:1、被告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2,101,032.39元及利息;2、被告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养护费5,784,585.48元及利息。
2024年7月23日,二审判决维持了以上的一审判决第一、二项。同时法院判决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对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82,101,032.39元及工程养护费5,784,585.48元承担支付责任。
公告表示,鉴于前期对海口美舍河项目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工程款及工程养护费若在2024年收回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约8,5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6.80%;本案件利息约2,148万元(暂计至判决生效日)若收回,将增加公司收回期间的净利润。两项合计约为1.0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亏损3,700万元至5,20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9,230.14万元,已经实现了大幅减亏。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公司对生产成本的控制,毛利率提升;通过诉讼加快账款回收,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回款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财务费用将减少;再加上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加快,封关在即的政策利好,
海南瑞泽的业绩或已迎来了拐点。(黄智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