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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晚间,
仁东控股(002647)发布关于收到法院诉讼资料的公告,
内容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租赁公司”)与公司股东出资纠纷。
仁东控股遭诉2.37亿元出资纠纷 该公告显示,
仁东控股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
根据公告,2017年11月1日,
仁东控股与王石山共同设立民盛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根据《民盛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第七条约定,
仁东控股以货币出资42,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出资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2018年1月15日,
仁东控股向民盛租赁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截至目前,仁东控股对民盛租赁公司尚有人民币22,000万元未实缴。根据相关规定,民盛租赁公司有权请求
仁东控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支付迟延出资的相应利息。
对于上述案件,民盛租赁公司请求法院判令
仁东控股向其支付未缴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及逾期出资利息。同时,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
仁东控股负担。
公告显示,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237,229,013.69元。 仁东控股称拟向法院提出异议 不过,对于上述内容,
仁东控股却持不同看法。
仁东控股认为,
民盛租赁公司已通过等比例减资的内部决议予以减资,该公司关于2.2亿元出资额的诉请并无事实基础。 同时,
仁东控股称,民盛租赁公司已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选出新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现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不予认可民盛租赁公司提起的本案诉讼,已就本案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此外,
仁东控股还在公告中称,本案实质系由民盛租赁公司总经理王石山(同时为民盛租赁公司持股30%的股东)单方主导所致,上市公司不予认可,并
拟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仁东控股表示,民盛租赁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6,670万元、合并归母净利润39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3.70%、合并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84%。
仁东控股称,民盛租赁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相对
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各项财务指标占比较小,且本案目前处于举证阶段,尚未审判,
该案件暂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并表示,后续公司将积极举证并行使好股东权利,争取撤销本诉讼案件,减轻对公司的影响。
仁东控股净利润已连亏多年 公开资料显示,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为全国首只金融科技指数-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样本股。公司总部设立于中国北京,并布局全国重点金融活跃区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多个中心城市投资并设立分子公司,业务服务遍及国内多个地区。
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继续亏损,
实现营业收入9.33亿元,同比下降30.20%;归母净利润亏损1.4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3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1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8563.4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64.94万元,同比下降34.13%。
仁东控股在三季报中提到,
收入同比下滑三成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第三方支付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交易量同比下降所致。 事实上,
仁东控股归母净利润近年来持续亏损。iFind数据显示,公司自2019年起已连亏5年,亏损额超过8.6亿元。
而
仁东控股扣非净利润更是除2018年以外,自2013年起便长年持续为负。
二级市场上,截至13日收盘,
仁东控股跌4.77%,报7.18元/股,总市值40.20亿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