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浙江证监局对
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及有关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
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情形,反映出其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周宜荣作为该分公司负责人,未对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周宜荣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