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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2月5日晚间,
瑞玛精密发布公告称,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万份。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现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月27日办理完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