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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莱美药业发布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梧州
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恒集团)通知,后者正在筹划有关
莱美药业的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此举可能导致
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
中恒集团直接持有
莱美药业约2.47亿股股份,占
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通过其控股子企业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莱美药业约2144.78万股股份,占
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03%,
中恒集团通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
莱美药业约2.69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46%,为
莱美药业控股股东。
11月26日,
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持有的
莱美药业23.43%股份的,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莱美药业2.47亿股股份。转让完成后,
中恒集团不再直接持有
莱美药业股份,仅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44.78万股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
莱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