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6日,
*ST新宁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回溯公告。11月17日晚间,
*ST新宁披露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据
*ST新宁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五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大河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持有公司11772.1779万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1.08%,享有表决权比例为21.08%。大河控股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明显高于公司其他股东,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ST新宁主营业务是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一体化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近年来,公司主要获得“江苏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苏州市智慧物流示范企业”“杰出智慧物流企业”“AAAA级物流企业”等荣誉称号。(王磊)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