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针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何敬上和李放军,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此处罚源于他们在为
思创医惠(300078)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进行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调查发现他们在对
思创医惠及其相关方的资质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时,面谈记录、查询笔录制作不规范,书面审查分析判断留痕缺失,对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进一步查证的留痕缺失。此外,对
思创医惠部分业务合同、借款合同进行查验,对其他中介机构函证底稿进行抽查验证过程中,对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进一步查证的留痕缺失。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条款。浙江证监局要求相关方在收到决定书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强调需强化执业质量。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