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11日电 中国人寿(601628/02628)发布公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1日审议通过提名刘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刘晖女士自2024年7月10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其代行职责已满三个月,董事会决定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由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刘晖的任职资格获批。
刘晖于1970年出生,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23年7月起担任副总裁及首席投资官,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刘晖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自2023年7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自2024年1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8月起担任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4月起担任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担任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担任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1992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