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5日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1月05日发布的深证上〔2024〕897号文件,
福安药业的业绩补偿义务人SHI YUAN ZHU、TING HE和WEI GUO CHEN因未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受到公开谴责处分。该处分是基于他们在2019年与Red Realty LLC签署的股权购买和增资协议中的承诺,未能实现相应的净利润。
具体而言,SHI YUAN ZHU和TING HE承诺在特定期间内,Red Realty LLC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00万美元、22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然而,实际情况是,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净利润为-2万美元,未能达到承诺。对此,
福安药业与相关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SHI YUAN ZHU需以9300万美元回购股份,但截至处分决定日,三名当事人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损害了投资者的合理信赖和合法权益。
2024年前三季度,
福安药业实现收入19.95亿元,归母净利润3.02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