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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杭州高新)公告称
,公司及董事长胡宝泉因2023年12月26日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分别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故发生在公司南区PVC车间,导致一人死亡。调查认定公司未能排查隐患,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董事长胡宝泉负有领导责任。公司被罚款37万元,胡宝泉被罚款17.35万元。
杭州高新称,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处理善后工作,认真总结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改专项工作,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公司已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投入保障,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