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华自科技,证券代码:300490)及其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该决定书指出,
华自科技在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200万元。然而,在2024年4月22日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净利润区间被大幅修正为-18000万元至-20000万元,最终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7982.29万元。
湖南证监局认为,
华自科技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黄文宝、总经理佘朋鲋、财务总监陈红飞因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南证监局决定对
华自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自科技及相关人员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级市场上,截至22日收盘,
华自科技上涨5.23%报7.84元/股,总市值31.06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