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告,
光莆股份(300632)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了监管函。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林瑞梅、时任总经理林文坤、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金燕和时任财务总监管小波。
监管函指出,
光莆股份存在独立性不足的问题,未能在专利、商标、经营场所及人员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且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独立性表述不准确。此外,2023年年度报告遗漏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未及时将12家企业纳入关联方名单进行管理,且在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包括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模具收入确认不及时、销售费用跨期、存货报废及后续销售会计处理不当等问题。此外,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也不符合规定,存在购买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
光莆股份实现收入6.40亿元,归母净利润717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