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7日电精研科技(300709)发布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中提到,陈明芳、郑奕麟需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093万元,违约金75万元及律师费20万元。此外,涉及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58万元,由公司和被告共同承担。
当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申请了延期执行,法院已裁定中止执行。至公告日,公司申请执行标的9245万元,已执行到位16万元。公司表示,此次裁定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2024年前三季度,
精研科技实现收入15.76亿元,归母净利润996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