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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同意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将名称变更为“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官网显示,中韩人寿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股东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东方”)、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7月,原浙江银保监局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亿元,
浙江东方和另外5家公司认购相应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
浙江东方持股33.33%,为中韩人寿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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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