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4日电ST华微(600360)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
华微电子、上海鹏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鹏盛、上海奔赛为
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年至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
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
华微电子资金,用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
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
华微电子股权质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1亿元。
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12月19 日,
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0 年8月21日,
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临时公告中,
华微电子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关联关系;否认
华微电子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资金往来;否认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经查明,
华微电子上述临时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对上述违法行为,
华微电子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赵东军、时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于胜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聂嘉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李大沛、时任独立董事佟成生、时任董事姜永恒、时任财务部经理朱晓丽,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海鹏盛作为
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
华微电子向其及关联方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组织、指使
华微电子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涛、时任财务总监陈笑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2019年4月1日,
华微电子发布《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等临时公告,《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
华微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对上述违法行为,
华微电子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赵东军、时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于胜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聂嘉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姜永恒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海鹏盛作为
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
华微电子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吉林证监局拟决定:对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的罚款;对夏增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赵东军、王晓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于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孙铖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朱晓丽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的罚款;对陈笑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李大沛、佟成生、姜永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聂嘉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同时,吉林证监局拟决定: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前三季度,
ST华微实现收入15.79亿元,归母净利润1.02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