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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文湘)12月3日,
交大昂立披露,公司于12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
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认为,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月4日,
交大昂立在上海举行媒体发布会,公司管理层针对警示函中提及的高管薪酬披露、过往年报追溯调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表示,目前上市公司已就杨国平、朱敏骏等时任高管损害公司利益一事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涉及案值为2103.93万元。他表示:“不排除上市公司后续提起刑事诉讼。”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