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6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公告,
交大昂立(600530)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具体违规事项包括:首先,该公司在2016年和2018年的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次,在2023年4月,公司管理层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擅自向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的通知,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
交大昂立在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对2011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大幅度的追溯调整,显示出公司在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和不真实的情况。针对这些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出具警示函,以维护市场秩序。公司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