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发布公告,原董事、总裁朱继敏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该函指出,朱继敏在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中,承诺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但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日,仅增持2万股,增持金额为6万元,未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朱继敏的行为违反了承诺,山西证监局因此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并要求其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朱继敏已于2024年6月14日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表示,此事件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