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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济高发展遭遇诉讼,提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月1日晚间,
济高发展公告称,公司涉及一起诉讼的一审判决,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
济高发展出现上述情形,其股票将在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前被冠以*ST字样。
目前,
济高发展的实控人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50元/股,总市值为30.96亿元。
诉讼一审判决涉及6.6亿元 2024年12月31日,
济高发展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
一审判决济高发展向深圳富奥康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康)支付约2.90亿元款项及相关违约金等。目前,前述款项合计约为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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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上述诉讼过程,由于富奥康与山东天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能源)、
济高发展等保证合同纠纷,富奥康要求天业能源支付相关款项达5.4亿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并要求
济高发展等依据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济高发展公告称,公司认为相关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2019年6月,公司对富奥康、天业能源提起诉讼,2020年12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2022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涉案保证合同对
济高发展不发生效力。2023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富奥康再审请求。
此后,富奥康又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济高发展就天业能源不能清偿的5.4亿元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事项,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如今,上述诉讼已有一审判决。
济高发展公告称,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济高发展提示存在被*ST风险 济高发展公告称,此次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情形。
如果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显示,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此次诉讼将对
济高发展的利润产生影响。
济高发展公告称,
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9月30日,
济高发展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6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
济高发展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4595.73万元、-4686.33万元。
济高发展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业务、贸易业务和房地产业务,1994年1月3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变更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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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高发展2023年年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