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6元——登陆资本市场已31年的
*ST东方(600811)4月14日股价定格在了这一位置。这已是
*ST东方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ST东方4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交易类强制退市 *ST东方业务主要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和产业化、
农产品购销、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等。近年来,受市场及自身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不小挑战。业绩预告显示,
*ST东方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8亿元至12亿元。
3月14日,
*ST东方收盘价为0.92元/股,低于1元。截至4月14日收盘,
*ST东方报收0.36元/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最终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ST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4月15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截至目前,*ST东方市值仅13亿元。 证监会拟给予行政处罚 实际上,*ST东方不仅仅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其还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月16日晚间,
*ST东方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上交所《关于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指出,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经查,2020年至2023年,
*ST东方出于维持
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
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四年内虚增营业收入共计161.3亿元,虚增成本共计160.73亿元。证监会拟决定对
*ST东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8位责任人合计处以29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