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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晚间,
福成股份(600965)披露公告称,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河北证监局发现
福成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告,针对公司2022年、2023年养牛场实际建设与竣工结算不一致等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7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定了复审机构并告知公司管理层,要求公司配合签订合同并尽快开展复审工作。但是,公司拒绝与复审机构签定协议,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