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23日电根据西藏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3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徐建华因在
华钰矿业(601020)担任董事及总经理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地审议2019年半年报,导致未及时披露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徐建华知悉刘桂英与范明科共同购买
华钰矿业股份,并成为第六大股东,但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和说明。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该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徐建华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对该措施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