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披不准确,海南橡胶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海南橡胶最新消息,601118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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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披不准确,海南橡胶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2024-10-24 11:58:0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0月23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交所称,因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决定对海南橡胶及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轶伦,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公告截图
  上交所相关决定称,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海南橡胶的橡胶产品盘亏,公司对其相关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海南橡胶相关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公司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上述差错更正后,公司2017—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调减存货21,035.30万元、21,035.30万元、14,335.94万元、879.60万元、8,930.00万元、19,954.19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12.06%、15.09%、10.04%、0.60%、5.92%、11.46%;2019—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528.90万元、21,221.06万元、12,532.57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0.4%、1.35%、0.82%;调减营业成本5,528.90万元、21,221.06万元、12,532.57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0.43%、1.43%、0.85%。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1.11万元、1,081.11万元、810.83万元、810.83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7.64%、15.23%、21.14%、11.87%。
  上交所称,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轶伦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轶伦,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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