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img.php?http://webquoteklinepic.eastmoney.com/GetPic.aspx?nid=1.603687&imageType=k&token=28dfeb41d35cc81d84b4664d7c23c49f&at=1)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6日晚间,
大胜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浙江
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汤毅鹏先生和曾文倩女士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自2023年8月份至2024年12月份。因汤毅鹏先生、曾文倩女士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现
东兴证券委派张昱先生、蒋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昱先生和蒋文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