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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2日晚,
青岛港公告,由于建议重组涉及的原标的资产范围发生调整,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与
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分别订立资产购买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标的资产,并通过向
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支付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建议重组总对价约为94.4亿元。
其中,以发行股份合计约6.97亿股A股方式支付约48.12亿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46.29亿元,各资产购买协议相互独立。与此同时,当天,公司分别与
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订立补偿协议。据此,
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同意就标的资产提供业绩承诺及进行补偿(如需)。
此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向
日照港集团收购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50.00%股权;向烟台港集团收购联合管道53.88%股权、港源管道51.00%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除建议重组外,董事会已批准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新A股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该金额不超过建议重组最终对价的100%(即约人民币94.4亿元),且拟发行的新A股数量不超过建议重组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9.47亿股A股)。
青岛港称,本次重组将
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现有的优质液体散货码头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加快实施对山东省优质液体散货码头的一体化整合,促进主业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发展。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上市公司企业价值。
此外,
青岛港公告称,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何治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